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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鐵嶺市教育局 ??發(fā)布時間:2024年05月24日
1、進入實驗室要保持安靜,自覺遵守紀律,有秩序地入座,不經教師允許不得擅自擺弄教學儀器、藥品和模型標本等教學設備。
2、做實驗前,要認真檢查所有儀器、藥品是否完好、齊全,如有缺損應及時向教師報告,予以調整補齊,未經教師宣布開始不得擅自進行實驗。
3、任何實驗藥品不得入口,取用有毒藥品更要小心,不得接觸傷口。實驗時所產生的有毒或腐蝕性廢物、污水等要妥善排出或集中深埋,嚴格按環(huán)保部門規(guī)定處理,嚴禁隨地拋棄。
4、實驗完畢后,要認真清點整理好教學儀器、藥品及其它設備,玻璃儀器要刷洗干凈,擺放整齊,并向教室詢問儀器、藥品禁止使用情況及問題,經教師或實驗工作人員驗收合格并得到允許后,再放好桌凳關閉門窗,方可離開實驗室。
5、妥善保管各種可燃物(如汽油、酒精、乙醚、苯、丙酮等),特別是易燃物質(白磷應侵在水里)。
6、可燃物與氧化劑必須隔離放置,易揮發(fā)的可燃物應密封放在陰暗處,并防止漏氣。
7、實驗室應準備防火砂箱、滅火器和水源,以防萬一。如遇起火,必須先停止通風,切斷電源,用防火砂蓋熄或用滅火器、水撲滅明火。
8、對于溴、汞及汞鹽、氫氰酸及其鹽類,砷的氧化物,苯胺等藥品必須妥善保管,使用時不能用手拿。
9、嚴格按照操作規(guī)程進行實驗,對220V電源,不能用手直接接觸,使用工具時注意絕緣措施,遇觸電時,必須先切斷電源。
10、如發(fā)現(xiàn)突發(fā)事件,要及時上報有關領導,妥善處理。
11、要愛護公共財物,小心使用教學儀器和實驗設備,注意節(jié)約藥品和水電。
12、實驗室內的儀器、藥品、模型標本和其他設備未經實驗教師許可不準帶出實驗室。
13、實驗室要建立安全值班制度,實驗室值班人員或工作人員下班時,必須關閉電源、水源、門窗、滅火。當班教師要配合值班人員進行安全檢查。
14、實驗室管理人員要落實防火、防盜、防污染、防事故等方面的防護措施,并定期進行檢查,做好檢查記錄。實驗室管理人員必須熟悉本室的安全要求及配套的消防器材和使用方法。